入境處公布反非法勞工行動結果:拘捕二十人;發言人重申外傭不得受僱於其他人士、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

外傭只能根據合約附錄的『住宿及家務安排』為僱主料理家務。外傭不得受僱於其他人士擔任任何職務,包括兼職家務工作。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。
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,即屬犯罪。同時,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,無論受薪與否,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。
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。
入境事務處公布代號「劍魚」的反非法勞工行動結果:於八月四日至九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各區展開,共搜查118個目標地點,拘捕20人(11名懷疑非法勞工、9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)。入境處發言人重申:外傭只能根據合約附錄的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為僱主料理家務,不得受僱於其他人士擔任任何職務,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;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;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。本條為政府新聞公報原文照錄,不作任何評論;按本站口径,具体罰則數額與舉報聯絡方式未轉錄。

原文出处: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609/23/P2026092300647.htm(发布于 2026-09-23,仅转述官方/媒体原文,不加评论)

入境事務處公布代號「劍魚」的反非法勞工行動結果:於八月四日至九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各區展開,共搜查118個目標地點,拘捕20人(11名懷疑非法勞工、9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)。入境處發言人重申:外傭只能根據合約附錄的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為僱主料理家務,不得受僱於其他人士擔任任何職務,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;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;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。本條為政府新聞公報原文照錄,不作任何評論;按本站口径,具体罰則數額與舉報聯絡方式未轉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