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」第十四輪申請:2026年10月1日至11月2日(發展局官方原文梳理)

政府推出的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」(「建造業計劃」)屬輔助措施。
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,適度容許合資格僱主可透過「建造業計劃」申請輸入勞工,補充暫時短缺的勞工,避免因人力不足而對香港經濟及基建發展造成瓶頸。
獲批輸入勞工配額的工程合約必須符合不少於1:2的人手比例的規定,即1名輸入勞工對最少2名全職本地勞工。
一般申請期為每年1月、4月、7月及10月按季接受申請,每次的申請期為一個月。
第十四輪申請於2026年10月1日開始,至2026年11月2日截止。
整個審批程序會於每季申請期後兩個月內完成。申請結果將會以書面通知申請人。
本條為發展局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」專頁原文的逐條梳理:計劃定位(輔助措施、本地工人優先就業)、人手比例規定(不少於一比二)、按季申請期安排,以及 2026-10-01 開始的第十四輪申請期(至 2026-11-02 截止)與審批程序完成時限;不推斷審批寬緊,不對個別僱主作評價。
官方頁面涉及報酬與待遇的用語、熱線、傳真與電郵等聯絡方式一律不進正文、不轉錄。

原文出处:https://www.devb.gov.hk/tc/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/css/index.html(发布于 2026-10-01,仅转述官方/媒体原文,不加评论)

發展局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」專頁載明,該計劃屬輔助措施,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,適度容許合資格僱主申請輸入勞工;獲批配額的工程合約須符合不少於一比二的人手比例規定。專頁最新載明:一般申請期為每年一月、四月、七月及十月按季接受申請,每次申請期為一個月,第十四輪申請於二○二六年十月一日開始,至二○二六年十一月二日截止;收妥申請文件後,發展局常任秘書長(工務)在考慮跨部門委員會意見後批准或拒絕配額申請,整個審批程序於每季申請期後兩個月內完成,申請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。本條為官方專頁原文照錄,不作任何評論;不涉及任何職位待遇或聯絡方式。